感冒請一天假,老闆要你去開病假條,結果在 walk-in 排兩小時隊,就爲了一張紙。BC 在 2025 年把這個規矩改了。
新規內容
2025 年 11 月 12 日起,一年裏前兩次、每次連續 5 天以內的病假,僱主不能要求你出示醫生證明。省裏改規矩的原因很直接:病假條佔用了大量醫生時間,病人也得帶着病去診所排隊開證明。
老闆什麼時候還能要
- 一年裏第三次及以後的病假
- 單次連續超過 5 天的病假
- 需要評估能不能復工、或者要調整崗位安排的時候
別忘了 5 天帶薪病假
這是另一條容易混的規定:從 2022 年起,BC 入職滿 90 天的員工,每年有 5 天帶薪病假,外加 3 天無薪病假。病假條新規管的是“要不要證明”,帶薪病假管的是“請假有沒有工資”,兩件事別混。
哪些人不適用
這條是 BC《就業標準法》的規定。銀行、航空、電信這類聯邦管轄行業按聯邦規則走;有工會合同的,看合同怎麼約定。你屬於哪種,入職文件和合同裏一般寫得清。
老闆還是堅持要,怎麼辦
先把新規原文給對方看,很多時候是人事沒跟上。你也可以向 BC 就業標準處(Employment Standards Branch)諮詢或投訴,他們負責執行這條規定。下次生病,不用再爲了開證明硬撐着去診所排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