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以,被照顧的人不必在加拿大
在加拿大工作的人,如果國內的父母或其他家人病重,回去照顧期間可以申請聯邦 EI 照顧福利。官方的資格說明裡寫明,被照顧的家人可以在國外。 [2]
三種福利
| 福利 | 適用情況 | 最長 |
|---|---|---|
| 同情照顧福利 | 家人病危,醫生判斷有較大的死亡風險 | 26 周 |
| 成年家人重病照顧 | 被照顧者 18 歲以上 | 15 周 |
| 孩子重病照顧 | 被照顧者 18 歲以下 | 35 周 |
同情照顧福利要在醫生證明日期起 52 周內使用。 [1]
金額和等待期
按收入的 55% 計算,2026 年每週最高 $729。符合條件的家人可以同時領取或輪流領取,總週數不變。有 1 周等待期。 [1][3]
領取條件和檔案
- 過去 52 周內工作滿 600 小時,並且收入減少 40% 以上。 [2]
- 醫生或執業護士(nurse practitioner)出具的證明。 [2]
- 被照顧的人(或其代表)簽署宣告表 INS5223。 [2]
國內醫生開的證明如何提交、是否需要翻譯,申請前應向 Service Canada 確認。申請人本人離開加拿大期間如何領取 EI,另有專門規定,出發前也需要先問清楚。
BC 的工作保護
BC 勞工法規定了同情照顧假,最長 27 周;成年家人的重病照顧假最長 16 周。這兩種假僱主都不發工資,但僱主不能因為員工請了假而解僱。 [4]
幾點區分
EI 的週數和 BC 假期的週數不一樣(例如同情照顧 26 周與 27 周),因為一個是福利,一個是工作保護。兩邊都需要分別辦理。 [1][4]
金額、週數和資格以 Service Canada 官網為準。出境前請先致電確認自己的 EI 能否繼續領取。 [1]